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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药监局发布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2017-07-24 18:13:3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发布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通告4批次食品不合格》(2017第69号),涉及安徽省1家生产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国抽抽样编号为No:SY201721093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多味辣萝卜;涉及被抽样单位为:飞牛网小菜一碟食品专营店;涉及标识生产企业为:石台县小菜一碟农产品有限公司;涉及标识生产日期为:2017年2月13日;涉及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池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3月10日接到不合格报告后,2017年3月14日启动对该企业的核查处置。于2017年3月14日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该企业共订单生产10盒(监督抽检不合格同批次),销售10盒,无库存,均通过飞牛网销售。

  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3月24日对石台县小菜一碟农产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明,该企业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鉴于企业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整改并在在其网店首页公示召回2017年2月13日生产的多味辣萝卜,且属于首次发生监督抽检不合格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减轻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0元;2.罚款10000元。

  该企业生产的多味辣萝卜食品原料腌制萝卜半成品从菜市场摊位采购,再进行加工包装,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生产所使用的外购腌制萝卜半成品不合格,因该企业采购上述腌制萝卜半成品时未按要求留存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未能查清不合格食品原料溯源情况。现该企业厂房已拆除,企业已提交了停产报告,新厂房在异地还未建成,暂不具备生产条件,待重新获得许可后方可生产。针对企业上述违法行为,池州市局将督促企业整改,完善生产管理各个环节。

(责任编辑: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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