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7月17日发布的《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GSP限期整改的通告(2017年第1号)》,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监督检查中发现,陆河县志州医药有限公司等3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
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整改报告并申请复检。
序号 | 企业名称 | 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 | 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 | 责令整改日期 | 备注 |
1 | 陆河县志州医药有限公司 | 许可证号: 粤AA7680342 证书编号: A-GD-14-0168 注册地址: 陆河县城人民南路大圆环旁1号(一、二楼) | 2017年6月27日,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1、企业建立的员工培训档案不完善。 2、企业未按规定建立员工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3、企业中药阴凉库未设置有包装物料的存放场所。 4、个别计量器具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校准或者检定。5、企业对冷藏运输车辆验证不足。 6、企业与个别供货单位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不完整。 7、个别品种验收未签名。 8、个别药品未按要求进行堆码。 9、养护人员对个别药品未定期汇总、分析养护信息。 | 2017年6月27日 | |
2 | 陆丰市医药公司 | 许可证号: 粤AA6601218 证书编号: A-GD-14-0462 注册地址: 陆丰市陆城大湖山一号 | 2017年6月27日,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1、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未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和管理,未建立药品质量档案。 2、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未负责药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3、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未协助开展质量管理教育和培训。 4、企业未按照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并开展培训和考核。 5、企业未制定员工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6、企业库房未能满足药品安全储存,以便于开展储存作业。 | 2017年6月27日 | |
3 | 广东和兴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 许可证号: 粤BA6600255 证书编号: B-GD-14-088 注册地址: 汕尾市城区西门村建成毛织厂宿舍楼第二层自编201、202室 | 2017年6月27日,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1、企业未在质量管理体系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开展内审。 2、企业个别人员未进行岗前健康检查。 3、企业未设置冷库(无经营冷链品种)。 4、企业未配备冷藏车(无经营冷链品种)。 5、计算机系统部分数据无法保证数据原始、准确、安全和可追溯。 6、计算机系统部分数据未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储存并备份。 7、企业与个别供货单位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内容不齐全。 8、企业未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售后投诉管理。 | 2017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