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对2个药品品种采取暂停销售措施的通知。通知称,根据2017年1月至2017年4月监测发现,上海方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交通心肾胶囊”,青海柴达木高科技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卓玛丹”2个药品品种在广告宣传中,存在不科学的表述功效的断言与保证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内容。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暂停“交通心肾胶囊”、“卓玛丹”品种在南宁辖区内的销售。
暂停销售违法广告药品品种汇总表
序号 | 产品类别 | 广告中标识的产品名称 | 产品名称 | 生产批准文号 | 生产企业(证件持有人)名称 | 媒体名称 | 广告发布日期 | 严重违法广告研判依据 |
1 | 非处方药 | 交通心肾胶囊 | 交通心肾胶囊 | 国药准字B20020134 | 上海方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南国早报 | ########### |
|
2 | 非处方药 | 卓玛丹 | 十五味龙胆花丸 | 国药准字Z63020229 | 青海柴达木高科技药业有限公司 | 南国今报 | ###########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