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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工作却签了份贷款合同

2017-07-12 13:10:24 北京晨报

面试工作却签了份贷款合同

公司以招聘名义办培训班 学员被迫贷款交培训费

近日,多名网友爆料北京国信清软科技有限公司打着招聘的幌子办培训班、收培训费,并声称培训后“包分配”。操作过程中,不少学员“钱不够”,公司便帮忙“贷款来凑”,不料事后学校突然人间“蒸发”,上百名未毕业和已办理退学的学员被迫背上巨额贷款。对此,公司负责人表示,因经营不善,公司已申请破产。律师表示,公司涉嫌非法侵占。

招聘变培训承诺包分配

小毛告诉北京晨报记者,他因腿部受伤长时间在家养伤,辞去了上份工作。去年冬天,正在找工作的他在网上发了简历,次日突然收到一个电话。“说是正规企业,要求我拿着身份证和银行卡去面试。”

次日,他去了北京国信清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清软”)面试,对方称公司可以帮助他学习软件编程,花51天时间学成后,包分配工作。“当时觉得学习编程也挺好的,而且现在找工作本来就难,这边还包分配,承诺工资在5000元以上。”在工作人员引导下,他很快就签了一份《参加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

但签了这份协议之后他才被告知,协议上有15000多元的贷款,本息将近20000块,工作人员还说,这些贷款他不需要操心。“他说在培训期间,由公司来负责偿还前几个月的贷款,等我找到工作后,剩下的由我来还。”随后,工作人员复印了他的银行卡和身份证。

没上课也得继续还贷款

回家后,小毛将这件事情告诉母亲,说到贷款时,母亲立即察觉到这可能有问题。怎么找工作去面试,却被要求培训和贷款?随后,她立即带小毛去了报名处决定退出。“那边负责人还没来得及在协议上盖章,就同意我把协议撕掉,说作废。”小毛和母亲都以为这样就结束了,不料一个多月后,小毛突然接到了合同上的课栈网的催收短信,要求他还款400多元。对此,国信清软的工作人员解释,虽合同作废,但贷款已成立。“商量之后,他们说每个月由公司把钱转给我,让我来还贷。”国信清软出示的责任证明也证实该说法。

小毛母亲说,就这样过了7个月,一直都正常。但今年5月还款时间已到,却久久没有等到国信清软的转账,几次联系对方也都无果,他们却一直收到催还贷信息。

记者了解到,因国信清软在全国设多个招聘地点,像小毛这样的人不在少数。有学员出示双方协商的《退学协议书(未上课)》里也显示,在学员支付违约金后,剩余贷款由公司偿还。但几人均表示,已联系不到公司两月有余,更别提还款事宜。

培训期间“老师”突然消失

除小毛这类未上课或已办理退学的学员外,还有一部分学员参加了培训班。据学员小白介绍,他同样在找工作时遇到国信清软,并在工作人员的“忽悠下”加入培训班。

“来上课了之后,才发现根本不是一回事儿。”在该培训机构学习期间,住宿等都是培训班安排的,只有吃饭和生活费需要花钱,但他觉得老师上课质量特别差。“当时承诺我们在参加培训期间公司转钱给我们还贷,但刚两个月后人就消失了。不管是在报名处还是上课的地方,所有老师都突然人间蒸发了。”

不少学员发现问题后都选择在中途离开公司,小白说,该公司却以合同中“因个人原因退学,公司不退还任何费用”为由,要么拒退学费,要么要求学员支付高昂违约金。而所谓的“包分配,工资5000元以上”在合同中也变成了帮忙推荐工作。“本来说给我们找软件编程相关的工作,但之前毕业的人中,干什么的都有,还有干保安的。”

“关键是怕影响到我们的信用,所以还款还是不还款都很为难。”记者在网上搜索“国信清软”关键词,类似爆料比比皆是。

■公司回应

已申请破产 无力还款

记者通过全国工商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北京国信清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1年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教育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等。

昨日,北京晨报记者电话联系到企业负责人徐先生,他表示,因企业经营、贷款机构和学员闹事等多种问题,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不得已选择关门,目前已向法院申请破产。“我们一年培训出五六千个学生,但是就因为其中一些有问题的学生违约退出,让我们不得不垫付他们的学费,这降低了我们的信用标准,也直接影响到了信贷公司和我们的合作。”

记者提及工作人员在招生时多次强调培训结束后的“包分配”,徐先生解释说,合同中明确规定是“帮忙推荐工作”,公司操作并没有问题。

而对于学生未能毕业或未参加培训就背上了贷款这一问题,对方称因公司无力偿还,学生只能“自认倒霉”。“我们这么大个公司遇到这种事儿都只能自认倒霉,没办法。”不过,他说学生也可以一并起诉公司和各相关信贷机构。“可以起诉后将债权转移到我们国信清软的身上。”

■律师说法

培训机构涉嫌合同诈骗

京衡律师事务所余超律师表示,培训机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口头承诺包分配工作为诱饵,在签订《参加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中暗设陷阱,将口头承诺的“包分配”偷换成“协助找工作”,诱使学员接收到错误的信息,从而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骗取培训费用,其行为符合合同诈骗的犯罪特征。此事中,贷款机构在审核过程中存在审核不严的问题,如果有证据证明贷款机构与培训机构串通,帮助培训机构骗取钱财,则构成共犯。

余超律师建议学员向警方报案,如果报案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核,或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

与此同时,余超律师也提示,在找工作过程中,学员或家长不要轻易被不切实际的利益诱惑,在签订合同时要认真阅读并了解每一项条款的意思,发现明显与口头宣传不一致或可能有陷阱的条款,要坚决拒签。

北京晨报热线新闻记者 康佳 线索:辰先生 采访对象供图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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