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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食药监局: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2017-06-27 17:00:2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根据2017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5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食糖、糕点、食用农产品共15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8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

  本次抽检饮料26批次,不合格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33批次,不合格3批次;食糖34批次,不合格1批次;糕点31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31批次,不合格1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饮料不合格1批次:惠州市惠城区金福华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示为广州上岛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2月7日生产、规格为1千克/袋的芋香味(固体饮料),胭脂红检出值为0.011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添加)。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薯类及膨化食品不合格3批次:1.鹤山市沙坪鸿誉商店销售的标示为潮州市潮安区佰嘉食品厂2016年10月20日生产、规格为23克/袋的老坛牛肉(酱牛肉味),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1.1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添加)。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东莞市中堂弘援食品贸易商行销售的标示为潮州市潮安区永胜食品厂2017年3月5日生产、规格为20克/瓶的啤酒豆膨化食品,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25000CFU/g、19000CFU/g、27000CFU/g、24000CFU/g、95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120CFU/g、<10CFU/g、<10CFU/g、<10CFU/g、<1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3.东莞市中堂辉旺副食批发行销售的标示为潮州市潮安区中南食品厂2017年2月25日生产、规格为22克/袋的一根葱(膨化食品),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27000CFU/g、27000CFU/g、25000CFU/g、28000CFU/g、19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食糖不合格1批次:广州市海珠区坚伟食品贸易行销售的标示为普宁市里湖鸿源凉果厂2016年9月12日生产、规格为174克/袋的竹蔗红糖,不溶于水杂质检出值为1.84×103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20mg/kg)高出14.3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糕点不合格1批次:东莞市虎门新天地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东莞市欣欣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3月1日生产、规格为散装称重的黑糖芝心蛋糕,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37000CFU/g、21000CFU/g、27000CFU/g、39000CFU/g、26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批次:珠海市吉莲陈琼武海鲜档销售的2017年3月31日购进、规格为散装称重的白贝,氯霉素检出值为4.86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

(责任编辑: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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