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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药监局:4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2017-06-21 17:25:4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7年第14期江苏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本次抽检涉及22类食品共计372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68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其中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糕点1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南京市秦淮区海得利淀粉包装批发部生产的高级纯生粉,霉菌检出值150CFU/g,标准值≤100CFU/g。检验机构为江苏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二)如皋市乾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富硒银杏粉Ⅰ(方便食品),菌落总数检出值11000cfu/g,标准值≤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三)南通品源生态农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青豌豆(蒜香味),酸价(以脂肪计)(KOH)检出值4.67mg/g,标准值≤3mg/g。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四)苏州市相城区北桥百事发食品厂生产的麻花(油炸类),铝的残留量检出值130mg/kg,标准值≤100mg/kg。检验机构为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针对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产品生产所在地南京、南通、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各有关市局在食品抽检情况通告发布后于2017年7月3日前,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2个月内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查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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