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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食药监局: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2017-06-16 19:32:4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文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7年第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本次抽检涉及五大类食品,包括:调味品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罐头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冷冻饮品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糕点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标称石林云津惠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2017年5月1日批次火腿粽,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计数。菌落总数经检测实测值为85000CFU/g,标准值规定为≤10000CFU/g;大肠菌群经检测实测值为2400MPN/100g,标准值规定为≤110MPN/100g;霉菌计数经检测实测值为180CFU/g,标准值规定为≤50CFU/g。检验机构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云南乐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017年4月17日批次吃不够(巧克力脆皮雪糕),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经检测实测值为n1=230,n1;n2=310,n2;n3=62000,m;n4=30000,m;n5=30000,m;c=3;标准值规定为n=5,c=2,m=25000,M=100000。大肠菌群经检测实测值为n1=100,m;n2=52,m;n3=52,m;n4=39,m;n5=20,m;c=5;标准值规定为n=5,c=2,m=10,M=100。检验机构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对本次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对不合格产品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进一步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责任编辑: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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