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东省质监局对儿童用品(玩具、儿童家具、婴幼儿服饰)、防蚊杀虫用品(蚊帐、电灭蚊器具、家用卫生杀虫用品)进行了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
本次抽查了省内16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家用卫生杀虫用品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情况。
本次抽查依据GB 24330—2009 家用卫生杀虫用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GB/T 18416—2009 家用卫生杀虫用品 蚊香、GB/T 18417—2009 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电热蚊香片、GB/T 18418—2009 家用卫生杀虫用品 电热蚊香液、GB/T 18419—2009 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杀虫气雾剂、QB/T 4147—2010 驱蚊花露水、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电热蚊香液最低持效期、挥发速率、连续燃点时间、热贮稳定性、杀虫气雾剂内压、水分、酸度、雾化率、有效成分含量及允许波动范围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