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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药监局发布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2017-05-26 18:04:2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7年5月16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总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76号)。通告称:京东自营在其网站销售的标称安徽燕之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薏米红豆粉,大肠菌群检出值为430MPN/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40MPN/100g)高出9.8倍。检验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立即组织合肥市局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合肥市包河区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3月25日接到不合格报告后,3月30日启动对该企业的核查处置。于2017年3月30日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该企业共生产该批产品120公斤,已全部销售,销售流向为:全部通过京东自营平台网上销售。该批次产品已停止销售。已召回产品62.5公斤。2017年4月12日包河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已立案查处,案件正在办理中。

  针对本次抽检不合格,企业进行了认真自查,未发现生产工艺控制存在明显问题,企业留存的同批次留样检测为合格。由于该企业生产的罐装薏米红豆粉分为手工罐装和机器罐装,而被抽检产品为手工组生产,企业分析此次不合格原因可能为员工手工操作不规范所致。

  该企业已经进行了整改:一是于2017年4月1日调整产品生产工艺,取消手工罐装工艺,全部采用机器罐装工艺。二是增加配备了化验人员,同时增加对半成品和成品的自检取样数量。企业于2017年4月1日整改到位,并向包河区食药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包河区食药监局于2017年5月18日,对企业进行了复查,对该类产品的大肠菌群指标进行了跟踪抽检,共抽检6个批次,其中250g/罐的薏米红豆粉2个批次:2017年4月10日和2017年4月18日;250g/罐的芝麻核桃黑豆粉1个批次2017年5月3日;420g/罐的红豆薏米粉的1个批次2017年5月9日;红豆薏米枸杞粉的2个批次:2017年5月2日和2017年5月7日,经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六个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017年5月24日,组织专家组对安徽燕之坊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检查发现企业一楼生产车间一扇窗户无法完全闭合、车间原料暂存区原料与包材混放,个别原料外包装袋未贴标识,二楼混粉车间环氧树脂地面有小部分破损脱落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省局已移交包河区食药监局督促企业立即整改。

(责任编辑: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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