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7年5月22日,驻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通告2016年第四季度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抽查检验情况。2016年12月份,该局依法委托法定检验机构,随机抽取15个批次的电动自行车样品进行检验,所检合格样品为0个批次,合格率为0%。在法定期限内,不合格商品被抽检人均未提出复检申请。
据本次发布的《驻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第四季度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抽查检验情况汇总表》, 最高车速项目不合格的有15个批次,整车重量项目不合格的有15个批次,轮胎宽度项目不合格的有12个批次,反射器和鸣号装置项目不合格的有10个批次。
综合判定为“不合格”的有15个批次,其标称商标涉及立马、倍特、高仕、BEST、贝迪、台铃、绿驹、美菱、双翔、北京裕兴、绿佳、赛克、新日、爱玛。
其中,标称商标为“立马”的1批次YME2052型电动自行车、标称商标为“新日”的1批次TDR280Z型电动自行车,被检出最高车速、整车重量、轮胎宽度、反射器和鸣号装置项目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