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8日,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GSP限期整改公告(2017年第1号)》称,中山市英豪医疗仪器有限公司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
公告中指出,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整改报告。
序号 | 许可证号 | 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责令整改日期 | 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 |
1 | 粤AA7601472 | A-GD-15-0275 | 中山市英豪医疗仪器有限公司 | 中山市小榄镇东区升平西路92号第三层 | 2017年5月17日 | 1.企业未对部分冷藏运输的设备进行使用前验证。2.企业未设有包装物料存放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