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无法送达检验结果的不合格商品名单的公告(5)
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3月份组织开展了流通领域电线电缆、车用尿素产品的质量抽查检验,并于4月19日向被抽检发现不合格商品标称的生产单位寄出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通知书》。部分商品标称生产单位因地址不祥等原因,抽检结果通知书无法送达。根据《河南省工商系统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信息公示及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现对抽检结果信息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60日。如相关商品生产者或者其他权利人对被抽检商品检验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送达该通知书及认可该检验结果。有关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其他具体事项,可咨询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焦作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电话:0391-8866016。
焦作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无法送达监测结果的
商品名单
序号 | 样品名称 | 被抽检人 | 标称商标 | 标称生产企业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货号 |
1 | 电线 | 焦作市九里山供销合作社日杂门市部 | / | 海达线缆厂 | BLVVB 2x4 mm² 100m/卷 300v/500v | 2014年3月 |
2 | 车用尿素溶液 | 河南广润燃气有限公司江岸加油站 | / | 河南鑫星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10kg/桶 | / |
3 | 柴油车尾气处理液 | 焦作市中站区中南路国宏汽修部 | 奈尔 | 北京中海凯威润滑油有限公司 | 10kg/桶 | 2016年9月15日 |
焦作市工商局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