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行为,避免人民群众受违法广告误导,保护公众使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安全,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办法暂行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监测到2017年1月份河南省部分媒体发布违法广告共354条次,其中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有97条次。
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的有:1.南京世界村天然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龙舒泰精制地龙胶囊”,其保健作用为改善微循环。该企业在河南电视台新农村频道(24)发布违法广告,该广告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存在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2.盈姿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破壁灵芝孢子粉胶囊”,该企业在河南电视台新农村频道(24)、河南5套(电视剧频道)(24)、河南8套(公共频道)(24)等频道发布违法广告,该广告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存在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严重误导消费者。
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对于怀疑虚假、夸大宣传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及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向河南省食药监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