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2017年第9号发布药品流通飞行检查结果公告。
为了保障厦门会晤药品流通质量安全,福建省级检查组对厦门市金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金尚分店进行了飞行检查,发现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等规定,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撤销上述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收回厦门市金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金尚分店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依法处理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药品行为。
企业注册地址 | 飞行检查时间 | 不合格项目情况 | 检查结论 |
厦门市湖里区金尚路181号之8 | 2017年5月11日 | 严重缺陷1项,主要缺陷7项,一般缺陷3项 | 严重违反GSP |
飞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 |||
该企业违反诚实守信原则,营业场所常温区未配备温湿度监测设备、编造温湿度监测记录,配送单上签名的收货员未见同期考勤记录;执业药师检查期间未在岗、考勤表未见考勤记录但计算机系统有处方药销售审核记录;未提供销售人员岗前和继续培训记录;阴凉保存药品陈列在常温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未分开陈列,且陈列柜上未见药品分类标识;未提供不合格药品处理手续和记录;销售药品未开具销售凭证;计算机系统未对国家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进行销售管控;非企业在职人员在营业场所开展药品销售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