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龙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的《2017年4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4家单位因销售劣药被行政处罚。
本期共公开6起行政处罚信息。龙岩市第一医院因使用不合格产品“医用棉签”和“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被处以罚款;福建民生医药有限公司因销售劣药砂仁被处以罚款;龙岩汇旺中合医药有限公司因销售劣药盐巴戟天和炒酸枣仁被处以罚款;沈瑞河因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被处以罚款;福建华成医药有限公司因销售劣药太子参案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国药控股龙岩有限公司因销售劣药太子参案被处以罚款。
填报单位: 龙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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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
| 黄远大
| 填报人:修萍
| 填报时间: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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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岩)食药监械罚〔2017〕2号 | 龙岩市第一医院使用不合格医疗器械案案 | 龙岩市第一医院 | 490707825 | 陈开红 | 使用不合格产品“医用棉签”和“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没款 | 龙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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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岩)食药监药罚〔2017〕5号 | 福建民生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砂仁案 | 福建民生医药有限公司 | 91350800678468475R | 车振伟 | 销售劣药砂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没款 | 龙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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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岩)食药监药罚〔2017〕4号 | 龙岩汇旺中合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盐巴戟天和炒酸枣仁案 | 龙岩汇旺中合医药有限公司 | 91350800315494180K | 徐飞 | 销售劣药盐巴戟天和炒酸枣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七十四条处罚款 | 主动履行,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没款 | 龙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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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岩)食药监食罚〔2017〕6号 | 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案 | 沈瑞河 | 350822198805026000 | 沈瑞河 | 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没款 | 龙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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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岩)食药监药罚〔2017〕7号 | 福建华成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太子参案 | 福建华成医药有限公司 | 913508006808555000 | 林秋琴 | 销售劣药太子参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处以没收违法所得 | 主动履行,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没款 | 龙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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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岩)食药监药罚〔2017〕8号 | 国药控股龙岩有限公司销售劣药太子参案 | 国药控股龙岩有限公司 | 913508007490667000 | 林东 | 销售劣药太子参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没款 | 龙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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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提示:《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