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7年5月10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将2017年1月份全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发布情况予以公告。本次公告涉及药品违法广告2条次。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轻信违法广告宣传,请通过合法渠道购买和使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必要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查询中心获取经批准的广告信息,谨防上当受骗。对怀疑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继续做好本辖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工作,发现违法违规发布广告的,及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河北省2017年第二期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汇总表 | ||||||||
序号 | 广告中标示的产品名称 | 媒体名称 | 监测到刊播次数 | 总局数据库核实的产品名称 | 总局数据库核实的产品类别 | 总局数据库核实的生产企业(证件持有人)名称 | 生产企业所在地 | 监测到刊播总次数 |
1 | 蛮龙液 | 秦皇岛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 | 15 | 蛮龙液 | 非处方药 | 云南云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省 | 30 |
秦皇岛电视台公共频道 | 15 | |||||||
2 | 关通舒胶囊 | 秦皇岛电视台公共频道 | 15 | 关通舒胶囊 | 非处方药 | 云南良方制药有限公司 | 云南省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