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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牌县5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被依法判刑

2017-04-28 15:51:5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双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去年10月双牌县公安局侦办的5起涉嫌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非法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罂粟壳案进行开庭审理,依法判处: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千元;奉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4千元;邓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零2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4千元;邓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千元。与5份判决书同时下达了5份禁止令,5被告人分别被禁止在各自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罂粟壳含有吗啡等物质,易使人体产生依赖性而造成瘾癖,对人体肝脏、心脏有一定的毒害作用。如果长期食用含有罂粟壳的食物,就会出现发冷、出虚汗、乏力、面黄肌瘦、犯困等症状,严重时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成损害,引起精神失常,出现幻觉,有时甚至会呼吸停止而死亡。识别非法添加罂粟壳的食品:罂粟壳外形为枣核形,如鸽子蛋大小,一头尖,另一头呈9-12瓣冠状物。其壳体上往往有人为切割的多道刀痕。初吃非法加了罂粟壳的食品后,一般有心跳加快、脸微红、口感舒服、不易入睡等感觉。消费者如觉得吃的火锅、卤水和汤料可疑,请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举报。(蒋尧生)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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