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盐城市食药监局近日发布2017年第3期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网站上发布了《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执行国家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7年第5期)。其中涉及盐城市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合格食品,盐城市食药监局对相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一、滨海成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醋味即食海蜇丝的处置情况(抽样单号:GC16320183156)。上述食品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企业共生产上述产品7.2公斤。原因排查:内包装袋清洁不彻底。整改措施:采用臭氧对内包装袋进行消毒;复查:当地监管部门已经组织复查验收。行政处罚:当地监管部门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
二、东台市海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蛏鼻的处置情况(抽样单号:GC1632200892)。上述食品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企业共生产上述产品24公斤。整改措施:对生产原料排查,生产过程全过程控制,确保不添加苯甲酸;复查:当地监管部门已经组织复查验收。行政处罚:当地监管部门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
三、东台市国贸千家惠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百盛店经营的蛏鼻的处置情况(抽样单号:GC1632200892)。上述食品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企业共购进上述产品24公斤。原因排查:生产环节问题。行政处罚:当地监管部门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