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广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2017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公开2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其中,四川泰帮药业有限公司经营的葡萄糖酸亚铁糖浆(规格:10ml:0.30g;批号:1412012)经检验不合格。广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没收违法所得。
四川兴元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批号20150301)经检验不合格。广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四川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九条,罚款。
2017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广)食药监药罚〔2016〕1号 | 销售劣药葡萄糖酸亚铁糖浆案 | 四川泰帮药业有限公司 | 营业执照注册号:510800100037835(1-1) | 刘安荣 | 四川泰帮药业有限公司经营的葡萄糖酸亚铁糖浆(规格:10ml:0.30g;批号:1412012)经检验不合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没收违法所得。 | 主动履行2016年11月28日 | 广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7.6 |
2 | (广)食药监械罚〔2016〕2号 | 经营不符合强制性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案 | 四川兴元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800MA6252GK8C | 殷春华 | 该公司经营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批号20150301)经检验不合格。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四川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九条,罚款。 | 主动履行2016年11月21日 | 广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