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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食药监局公开2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2017-04-07 19:16:1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5日,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统计表(2017年第三期)》,公开2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其中,贵州品诚校园餐饮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作出以下处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三十日内建立完善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完善食品进货台账、索证索票资料、建立落实临效期食品处理制度。

安顺西秀友好医院未按照“沙眼衣原体抗体IgG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说明书贮存该试剂盒。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作出以下处罚: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合计缴纳罚没款1万元。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安)食药监食罚〔20171

贵州品诚校园餐饮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贵州品诚校园餐饮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

杜楠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处以警告、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动履行,2017224

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元月13

1.责令改正,给予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3.三十日内建立完善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完善食品进货台账、索证索票资料、建立落实临效期食品处理制度

2

(安)食药监械罚〔20171

未按照医疗器械产品说明书标签标示贮存医疗器械

安顺西秀友好医院

/

林国镇

未按照沙眼衣原体抗体IgG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说明书贮存该试剂盒

处罚种类:罚款。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自动履行,2017317

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
36

1、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合计缴纳罚没款1万元。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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