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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食药监局发布6批次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情况公告

2017-03-24 16:24:5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根据《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44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告》(湘食药监通告〔2016〕第24号)要求及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进度,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由该局办理的6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

  2016年9月30日,张家界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经检验不合格的张家界市旺旺清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旺旺清泉饮用水(商标:/、规格型号:16.9L/桶、生产日期:2016-09-01、质量等级:/)、旺旺清泉饮用水(商标:/、规格型号:18.9/桶、生产日期:2016-09-01、质量等级:/)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生产上述两个批次的旺旺清泉饮用水共230桶,现场检查时已经销售完毕,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均为414.00元。调查期间,该单位采取报废陈旧的设施设备,严格内桶及工厂环境卫生等整改措施,并提交了整改报告,12月1日,监管部门组织复查验收。12月13日,张家界市食药监局对该单位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2016年9月30日,张家界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经检验不合格的张家界市武陵山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武陵人山泉水(优质天然山泉水)(商标:武陵人、规格型号:18.9L/桶、生产日期:2016-09-05、质量等级:/)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生产上述批次武陵人山泉水(优质天然山泉水)775桶,已全部销售完毕,其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金额均为3100.00元。调查期间,该单位采取改善生产环境,组织员工培训,加强消毒防护等整改措施,并提交了整改报告,12月1日,监管部门组织复查验收。12月13日,张家界市食药监局对该单位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2016年9月30日,张家界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经检验不合格的张家界市永定区洞泉王水厂生产的洞泉王桶装饮用水(产品名称:洞泉王桶装饮用水、商标:/、规格型号:18.9L/桶、生产日期:2016-09-08、质量等级:/)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生产上述洞泉王桶装饮用水30桶,且已全部销售完毕,其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金额均为51.00元。调查期间,该单位采取了加强人员管理,升级生产设施设备等整改措施,并提交了整改报告,12月1日,监管部门组织复查验收。12月13日,张家界市食药监局对该单位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2016年9月30日,张家界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经检验不合格的张家界市永定区洞乐山泉水厂生产的洞乐山泉桶装水(产品名称:洞乐山泉、商标:/、规格型号:18.9L/桶、生产日期:2016-09-08、质量等级:/)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生产上述批次不合格洞乐山泉桶装水232桶,且已全部销售完毕,其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金额均为654.00元。调查期间,该单位采取了停产自查,升级设备,完善员工管理,加强生产管道清洗消毒等措施,并提交了整改报告。12月1日,监管部门组织复查验收。12月13日,张家界市食药监局对该单位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2016年9月30日,张家界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经检验不合格的张家界市永定区大自然山泉饮用水厂生产的大自然山泉饮用水(老包装)(商标:大自然、规格型号:16.9L/桶、生产日期:2016-09-07、质量等级:/)、大自然山泉饮用水(新包装)(商标:大自然、规格型号:16.9L/桶、生产日期:2016-09-06、质量等级:/)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共生产上述两批次的大自然山泉饮用水230桶,且已全部销售完毕,其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均为460.00元。调查期间,该单位采取了延长杀菌消毒时间,加强设备清洗消毒等措施,并提交了整改报告。12月1日,监管部门组织复查验收。12月13日,张家界市食药监局对该单位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2016年9月30日,张家界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经检验不合格的张家界市云朝山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云朝山饮用水(商标:/、规格型号:18.9L/桶、生产日期:2016-09-05、质量等级:/)、云朝山饮用水(商标:/、规格型号:16.9L/桶、生产日期:2016-09-05、质量等级:/)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共生产上述两批次云朝山饮用水620桶,且已全部销售完毕,其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均为1860.00元。调查期间,该单位采取了报废陈旧的设施设备,加强清洗消毒工作管理等措施,并提交了整改报告。12月1日,监管部门组织复查验收。12月13日,张家界市食药监局对该单位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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