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7年3月22日,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莱芜市收回药品GSP认证证书公告(2017年第1号)称,莱芜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滨河花苑店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序号 | 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收证日期 |
1 | SD12-Cb-20150167 | 莱芜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滨河花苑店 | 莱芜高新区滨河花苑135幢101号商铺 | 2017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