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9日,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行政处罚信息(2017年3月-1)》,两家企业因销售劣药被开罚单。
本期信息显示,韶关市宏旭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走马胎、骨碎补、玉竹、僵蚕,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广东爱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劣药小儿七星茶颗粒、白及、黑老虎,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药品管理法实事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1 | 处罚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韶)食药监药罚[2017]1号 | 生产销售劣药走马胎案 |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韶关市宏旭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91440200765718815M | 生产销售劣药走马胎 |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 吴月红 | 尚未履行 | 2017.03.03 | 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韶)食药监药罚[2017]2号 | 生产销售劣药骨碎补案 |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韶关市宏旭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91440200765718815M | 生产销售劣药骨碎补 |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 吴月红 | 尚未履行 | 2017.03.03 | 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韶)食药监药罚[2017]3号 | 生产销售劣药玉竹案 |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韶关市宏旭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91440200765718815M | 生产销售劣药玉竹 |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 吴月红 | 尚未履行 | 2017.03.03 | 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韶)食药监药罚[2017]4号 | 生产销售劣药僵蚕案 |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韶关市宏旭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91440200765718815M | 生产销售劣药僵蚕 |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 吴月红 | 尚未履行 | 2017.03.03 | 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韶)食药监药罚[2017]5号 | 销售劣药小儿七星茶颗粒案 | 没收违法所得 | 广东爱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91440200785758048P | 销售劣药小儿七星茶颗粒 |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药品管理法实事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 | 李德洲 | 尚未履行 | 2017.03.03 | 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韶)食药监药罚[2017]6号 | 销售劣药白及案 | 没收违法所得 | 广东爱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91440200785758048P | 销售劣药白及 |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药品管理法实事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 | 李德洲 | 尚未履行 | 2017.03.03 | 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韶)食药监药罚[2017]7号 | 销售劣药黑老虎案 | 没收违法所得 | 广东爱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91440200785758048P | 销售劣药黑老虎 |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药品管理法实事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 | 李德洲 | 尚未履行 | 2017.03.03 | 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