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7年1月2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5号)。通告称:标称北京百粮汇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来安县荣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百粮汇食品专营店在天猫(网站)商城销售的冰糖,还原糖分检出值为0.14 %,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08%)高出75%;二氧化硫检出值为47.1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20mg/kg)高1.4倍。检验机构为广州甘蔗糖业研究所(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安徽省食药监局立即组织滁州市食药监局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滁州市局稽查支队接到不合格报告后委托来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监督抽检不合格情况进行调查处置。经现场检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检查确认企业未正常生产情况属实。查验企业生产原料采购记录、生产检验记录、销售记录发现,该企业“白糖采购验证记录”最后一次进货日期为2015年11月16日,最后一批成品检验报告日期为2015年12月30日,最后一批产品销售日期为2016年1月15日,未查及销往“北京百粮汇食品有限公司”的销售记录。现场也未查到该批次生产记录及销售记录。
经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调查询问,该公司2016年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未生产、销售过“天然谷单晶冰糖”。企业出具一份说明,明确说明企业产品不在网上销售,且不具备生产单晶冰糖能力。
检查确认该批次产品不是该企业生产,为假冒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