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7日,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开高新区局2017年2月份行政处罚信息,详情如下: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统计报表( 2 月)
填表单位: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公章) 填表日期: 2017 年 3 月 1 日
案件类别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食品 | 1 | (淄高新)食药监食罚〔2017〕002号 | 淄博高新区四宝山霞飞超市经营经检验不合格食品案 | 淄博高新区四宝山霞飞超市 |
| 周宏伟 | 经营经检验不合格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于处罚 | 主动履行2017年2月27 | 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2017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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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毕婷婷 负责人:李家传 联系电话:3816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