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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消协质询美团网“赔偿美团卡”与法不符

2017-02-27 13:43:20 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石家庄讯(记者李建)日前,河北省消费者协会针对美团网推出的“团购无忧”消费者保障计划中的“消费不满意, 美团就免单”条款发出公开质询,如果商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与其承诺严重不符,美团网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却只限于“免单”与法不符,涉嫌霸王条款。

河北省消协表示,通过对近年来美团网投诉案例的梳理分析,河北省消协发现,赔偿美团卡已成美团网解决投诉惯例。河北省消协认为,交易快照的存在,已经可以证明美团网作为交易合同主体的身份,而提供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商家则为合同辅助履行人。如后者违约,美团网应承担违约责任,而后依法向商家追责。按照《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美团网承担违约责任的范围不能仅限于退款和免单。

这就出现两个问题:一方面,美团网“免单承诺”是指退还消费者所付费用,还是采取措施保证合同继续履行?如果继续履行不能完全弥补消费者损失,美团网会不会以此为由拒绝承担其他责任?而如果说“这个单免了,美团网其他责任也跟着免”,这就不是为消费者提供贴心权益保障,而是以格式条款误导消费者放弃本应依法主张的权益。

另一方面,纠纷产生后,赔偿多少,赔偿什么,如果双方协商自愿,也无可厚非,但将法定赔偿限定于赔偿美团卡则值得商榷。因为这意味着尽管美团网违约给消费者造成损失,但解决方案却是继续接受美团网的其他产品和服务。

河北省消协认为,我国有关法律既然将损害赔偿与其他补救方式并列,实际就是将损害赔偿限定为了货币赔偿,美团网坚持用美团券赔偿则完全忽视了消费者的合理诉请与合法权益,与法不符。

基于上述问题,河北省消协向美团网发出公开质询,希望美团网就此向社会做出合理合法的解释说明。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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