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月23日,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菏泽市违法食品药品广告监测通报(2017年第一期),将2017年1月菏泽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测情况予以通报,“白云山丹参茶”广告存“表示功效的断言”。
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上述违法广告已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对待广告所宣传的内容,不要受虚假广告误导。请各县区局依法查处违法广告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及产品。
食品药品违法广告监测汇总表
类别 | 广告中 标示名称 | 通用名称或 产品名称 | 广告中标示产 品批准文号 | 广告中标示 广告批准文号 | 生产企业或 证件持有者名称 | 广告中标示 经营企业名称 | 违法原因 |
其他
| 白云山丹参茶 | 未标示 | 未标示 | 未标示 | 未标示 | 未标示 (电话:022-24661260) | 表示功效的断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