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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工商局对2016年全市违法广告监测情况进行通报

2017-02-15 16:10:1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榆林市工商局印发《榆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16年全市违法广告监测情况的通报》(榆工商发〔2017〕4号),结合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广告数据中心公布的违法广告监测情况,对2016年全市违法广告发布监测情况进行了通报。

  文件通报了2016年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广告数据中心对榆林市市级媒体单位发布违法广告监测情况,对榆林广播电视台榆林一套、榆林二套、榆林三套、榆林交通文艺广播、《榆林日报》《三秦广播电视报(榆林周刊)》等媒体的广告监测情况,以及不同时期的违法广告发布率在全省的排名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列举与对比,并用具体的数字通报了全市违法广告整治情况,根据监测和违法广告整治情况分析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榆林日报社、三秦广播电视报(榆林周刊)等媒体单位顶住经济下行压力,不受利益诱惑,坚持原则,规范管理,未发布违法广告行为予以通报表杨;对榆林广播电视台在发布广告中有审查不严、主观上不够重视的问题和时有发布违法广告的现象,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榆林市工商局倡导各媒体单位要进一步端正思想认识,切实落实广告发布审查制度,强化自律,争做优质媒体。今后榆林市工商局将继续保持对虚假违法广告的高压态势,绝不姑息迁就,严防违法广告反弹,进一步净化我市媒体广告发布环境。

(责任编辑: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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