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经营不合格食品 四川一企业被开罚单

2017-02-15 14:36:1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7年2月14日,阿坝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一起行政处罚信息,因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卤鱿鱼须”,一家单位被开罚单。

本期信息显示,四川阳光绿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京东网络平台销售的“卤鱿鱼须”,该产品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阿坝州食药监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处以罚款1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508.2元。

阿坝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阿食药监食罚[2016]1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四川阳光绿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06679759-3

邱俊

当事人在京东网络平台销售的卤鱿鱼须,该产品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处以罚款1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508.2

主动履行,2017113

阿坝州食药监局,2017110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