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7年1月26日,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7年第3期食品监督抽检质量通告。2016年12月份,该局在禅城、南海、高明、三水辖区内组织开展了日常食品监督抽检以及对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食品的专项抽检。其中,抽检蜂产品样品2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标签。
本次抽检的蜂产品主要包括蜂蜜、蜂产品。抽检依据是GB 14963-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Q/HSHF 0001S-2015(备案号:443869S-2015) 《破壁蜂花粉》、卫生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 (第1-5批汇总)》。结果显示,标称佛山中纳科研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高山精宝”蜂花粉(120g/盒 2016-10-07),被检出标签项目不合格。
据通告,佛山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及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不合格产品信息 | ||||||||||||
序号 | 样品名称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不合格原因分析 |
1 | 蜂花粉 | 佛山中纳科研有限公司 |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东和居委会黄坎村背 | 佛山中纳科研有限公司 |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东和居委会黄坎村背 | 120g/盒 | 高山精宝 | 2016-10-07 | 标签 | ①净含量字符最小高度不足3mm;②产品标准代号标注错误;③未标注生产者联系方式,生产者标注不明确;④营养成分表标注不符合GB 28050-2011标准要求;⑤配料表、营养成分表字符高度不足1.8mm;⑥未标注产地;⑦产品名称附近未标示“辐照食品”;⑧配料标示不符合GB 7718-2011中4.1.3.1.1要求 | 应符合Q/HSHF 0001S-2015标准中7.2要求 | 生产企业对标签标注缺乏足够的重视,未深入理解相关标准的具体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