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7年1月26日,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7年第3期食品监督抽检质量通告。2016年12月份,该局在禅城、南海、高明、三水辖区内组织开展了日常食品监督抽检以及对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食品的专项抽检。其中,抽检罐头样品2批次 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标签。
本次抽检的罐头,依据是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结果显示,标称广西梧州港威龙保健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颐健堂龟苓膏(250克/杯 2016-04-16),被检出标签项目不合格。
据通告,佛山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及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不合格产品信息 | ||||||||||||
序号 | 样品名称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不合格原因分析 |
1 | 颐健堂龟苓膏 | 佛山市顺客隆商业有限公司高明河江店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西安河江开发区广安路民安市场155─165号、167号 | 广西梧州港威龙保健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 梧州市钱鉴路大冲里19号 | 250克/杯 | ------ | 2016-04-16 | 标签 | 营养成分中能量表达单位"KJ"表示不符合GB 28050-2011中6.2规定 | 应符合Q/GWLB 0002S-2014中9.1标准要求 | 生产企业对标签标注缺乏足够的重视,未深入理解相关标准的具体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