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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商局监测发现18条严重违法广告

2017-02-03 17:28:4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7年1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官网发布公告称,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于2016年10—12月期间对自治区级媒体发布的各类广告进行了抽查监测。监测中发现18条广告属严重违法广告,涉及保健食品、医疗器械、收藏投资、珠宝首饰及其它普通商品等类别。

主要违法表现有:食品广告出现医疗用语或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医疗器械广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广告,对未来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广告中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以外的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据公告,违法广告名称公布如下:多肽小药丸保健食品广告,安神睡宝保健食品广告,前列之光医疗器械广告;百年银元珍藏大系、航天辉煌金玉大全、中国神州航天金钻国表、中华航天徽宝套装、航天中国印、建国67周年国宝熊猫金币王收藏品广告,龙祥珠宝、金八福珠宝、金美珠宝、金钰珠宝普通商品广告,关节热磁带、魔光通椎毯普通商品广告,天芯地磁电热服、断痒拔毒膏普通商品广告,中药颈椎枕普通商品广告。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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