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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抽检17类食品 2批次样品不合格

2017-01-25 15:50:0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7年1月23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7年第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抽检17类节日热销食品200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合格率99.0%。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检验规范,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其中,糖果制品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7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10批次,调味品10批次,食用油10批次,肉制品5批次,乳制品5批次,饮料10批次,速冻食品15批次,水产制品5批次,糕点10批次,酒类5批次,蔬菜制品5批次,水果制品5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5批次,豆制品5批次,蛋制品5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厦门夏商民兴超市有限公司上李店销售的由胡勤福供应的冰鲜黄翅鱼,呋喃唑酮代谢物(AOZ)检出值为1.60 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厦门晖腾达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新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都市牧场爽口喉片(正梅味),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检出值为1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添加。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函告生产企业所在地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处,要求相关生产企业及时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的思明区、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查处情况于2017年3月31日前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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