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7年1月23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山东省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2017年第1期 总第122期), 2016年12月份,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252条次,医疗器械广告1条次,保健食品广告7条次。
其中,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广告频次较高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有:
——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舒筋健腰丸”。其功能主治“补益肝肾,强健筋骨,驱风除湿,活络止痛。用于腰膝酸痛”。广告宣称“快乐向前冲参赛队员闯关时闪了腰,医院拍片确诊为腰椎间盘突出,以为再也不能参加比赛,用药后在短时间内恢复了,不疼了,完全进入状态”等。该药品宣传篡改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郑州仙人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医疗器械“远红外贴”。其适用范围为“适用于颈、肩、腰、腿及关节疼痛的辅助治疗”。广告宣称“快速改善关节骨质增生,半月板损伤、滑膜炎、积水、僵硬等症。重症患者和病史较长的患者短时间内就能感知产品优劣”等。该医疗器械宣传篡改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夸大产品适用范围,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营养屋(成都)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的保健食品“谷比利R朗欣片”。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增强免疫力、增加骨密度”。广告宣称“对胃病慢性治疗,预防肝纤维化效果非常好;可使机体很快从疲劳状态中摆脱出来,对癌症发病有着非常好的预防作用;癌症患者通过补气、提高免疫力,可使癌细胞在体内静止,抑制它变成一个慢性病,提高病人生存率”等。该保健食品宣传篡改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夸大保健食品功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对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所宣传的内容,勿受虚假广告误导。要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品,请谨慎购买。
2016年12月份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表 | ||||||
序号 | 广告类别 |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 | 广告中标示名称 | 生产企业(申请人)名称 | 违法广告播出总次数 | 发布公告单位 |
1 | 药品 | 舒筋健腰丸 | 陈李济舒筋健腰丸 | 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 | 252 |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 | 医疗器械 | 远红外贴 | 仙草骨痛贴 | 郑州仙人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 |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3 | 保健食品 | 谷比利R朗欣片 | 营养屋铁皮石斛 | 营养屋(成都)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7 |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