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16>>

济南市工商局:2批次消防产品抽检不合格

2017-01-24 15:31:5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加强济南市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管,切实有效维护消防安全。近期,济南市工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委托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济南市流通领域经销的消防产品进行了法定抽查检验。

  本次抽检主要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商品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重点检测了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沟槽管接件、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室内消火栓、消防水带类消防产品中与消防安全密切相关的强制项目。经检验,2个批次的有衬里消防水带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不合格项目为附着强度。附着强度是衡量消防水带质量的关键项目,作为灭火过程中用于输送灭火剂或水的软管,如不能承受一定的压力,在实际灭火过程中不仅无法起到扑灭火灾的作用,甚至给实施救火的消防人员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造成附着强度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质量意识淡薄,使用质量不合格的胶粘剂进行水带衬里和编织层的热硫化或热粘合;二是为节约生产成本,企业没有使用足够量的胶粘剂进行热硫化或热粘合;三是企业在衬里和编织层的挤出工艺中未很好的控制编织层的预热温度以及橡胶、PVC等衬里材料的挤出温度;四是衬里和编织层门尼粘度不稳定、PVC颗粒和TPU等热塑性材料含水量过高等。

  目前,济南市工商局已依法对本次抽查检验中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的济南济江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和济南市天桥区慧聪消防器材销售处进行了立案调查,并责令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即采取警示、召回等措施。此外,市工商局提醒广大经营者,凡是经销与本次公示不合格消防器材名单中同一商标的同一规格型号的商品,应当自公示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已经采取措施消除危险,并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可继续销售。各级工商部门将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对没有对不合格消防产品采取措施的,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对向济南市流通领域提供不合格消防产品的生产企业,市局也已通过《通报函》形式通报给生产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济南市工商局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如选购到不合格消防产品,可及时拨打12345、12315进行举报。

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商品名称

被抽检单位

被抽检单位经营地址

标称生产企业

标称商标

生产日期或批号

规格型号

不合格项目

1

有衬里消防水带

济南济江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济南市槐荫区刘家场街里小工厂243

泰兴市曙光消防器材厂

银杏

2016.09

8-65-25-涤纶纱/丙纶长丝-塑料

附着强度

2

有衬里消防水带

济南市天桥区慧聪消防器材销售处

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243号济南建华五金机电市场151

泰州姜龙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姜龙

2016.8.16

8-65-25涤纶长丝/涤纶长丝-聚氨酯

附着强度

(责任编辑:车车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