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抽检信息更正
在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对标称“中山市华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新竹米粉(750g/袋,商标:农家御品,批号2015-10-25 )进行了监督抽检。根据企业提出的异议申请,按照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判定,该批次产品检验结论为合格。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备注 |
1 | 中山市华联食品有限公司 | 中山市三乡镇平乐村兴源路18号 | 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南宁朝阳路分店 | 南宁市兴宁区青云街18号万达商业广场 | 新竹米粉 | 750g/袋 | 农家御品 | 2015-10-25 | 二氧化硫残留量║0.012g/kg║不得检出 | 粮食及粮食制品 | 按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带入原则,该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判定为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