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潍坊1月3日讯 (记者 宋超) 日前,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了2016年第3期化妆品监督抽检信息,潍坊新富华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因使用的沐浴液和洗发液抽检不合格被通报。
本次省食药监局组织的宾馆酒店用洗浴类、护肤类化妆品监督抽检中,依据《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检出不合格产品20批次。对于不合格产品,省食药监局已要求各市局按规定进行核查处置工作,并及时发布核查处置信息。
根据通报信息显示,潍坊新富华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所使用洗浴用品为丝维雅沐浴液和丝维雅洗发液,标注的生产企业为汕头市奇丽化妆品厂有限公司。经检测,两个洗浴用品的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和硝酸镁的混合物含量超过标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