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6年第2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公布不合格样品2批次。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调味品、饮料。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的限量》(GB 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指标。
本期信息公告不合格样品2批次,涉及的标称生产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云南雄标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调味品(芝麻豆瓣酱),苯甲酸超标;昆明市官渡区五羊蓝天饮料厂生产的饮料(酸角汁果味饮料),检出糖精钠。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1220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备注 |
1 | 云南雄标商贸有限公司 | 石林县西街口镇雨布宜村委会茂舍祖村294号 | 云南雄标商贸有限公司 | 石林县西街口镇雨布宜村委会茂舍祖村294号 | 芝麻豆瓣酱 | 散装 | / | 2016/10/20 | 苯甲酸║1.67g/kg║≤1.0g/kg | 调味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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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昆明市官渡区五羊蓝天饮料厂 | 官渡区火车东站三九五三零部队加工厂院内 | 昆明市官渡区五羊蓝天饮料厂 | 官渡区火车东站三九五三零部队加工厂院内 | 酸角汁果味饮料 | 240ml | 昆羊 | 2016/10/17 | 糖精钠║0.090g/kg║不得检出 | 饮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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