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6年9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监督抽检中,检出甘肃东方百佳商贸有限公司南苑店经营的庆阳市合水县古象奶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3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亚油酸、反式脂肪酸含量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对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
2016年9月19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合水县古象奶业有限责任公司抽检的3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合格报告后(《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督办函(第26号)》(食药监食监三便函[2016]213号)),立即成立专案组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经营,立即召回不合格产品,并立案开展调查工作。对已投放市场的涉及3批次全部产品进行召回。不合格产品已集中销毁。
经查实,合水古象奶业不合格婴儿乳粉问题主要原因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产品出厂检验能力不足,未落实批批检验要求。目前企业面临改制,该生产线已经全面停产。目前已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没款已缴纳到位,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
经庆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调查,甘肃东方百佳商贸有限公司南苑店履行了《食品安全法》136条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且配合完成问题产品召回,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