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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食药监局抽检191批次食品样品 不合格1批次

2016-10-26 10:11:1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淄博市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6年第10期(总第23期)》显示,1批次酱油样品不合格。

据公告,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7月份对全市范围内的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粮食加工品、罐头、蔬菜制品、酒类、饮料、乳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等18大类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其中调味品44批、茶叶及相关制品2批、炒货及坚果制品5批、肉制品14批、蛋制品1批、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豆制品4批、蜂产品1批、粮食加工品41批、罐头2批、蔬菜制品3批、酒类18批、饮料44批、乳制品2批、食糖3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水果制品3批,共计191批次。经检验190批次符合相关标准要求,1批次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不合格样品为标称山东皇城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餐中王”黄豆酱油(800mL/瓶 2016-07-18),检验项目包括总砷(以As计)、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氨基酸态氮、铅(Pb)、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黄曲霉毒素B1、大肠菌群、铵盐/氨基酸态氮,其中氨基酸态氮项目检验不合格。

据了解,酱油发酵时蛋白质原料经微生物的作用分解为氨基酸,所以“氨基酸态氮”的含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发酵水平的高低。一瓶酱油鲜不鲜,在根本上也取决于氨基酸态氮的含量。当然氨基酸态氮含量也不是越高越好。添加了味精和核苷酸类增鲜剂的酱油产品,因味精属于氨基酸,所以这种产品的氨基酸态氮也特别高,消费者在选择时要注意。

 

样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企业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被抽样单位所在区县

被抽样单位销售额(万元)

抽样单位名称

承检机构名称

检验结论(合格/不合格)

黄豆酱油

800mL/

餐中王

2016-07-18

山东皇城根食品有限公司

淄博市临淄区皇城镇淄东张村村北

山东皇城根食品有限公司

淄博市临淄区皇城镇淄东张村村北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

30

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不合格

 

检验结果

项目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值

实测值

单项判定

1

总砷(以As计)

≤0.5

未检出(<0.01

检验合格

2

苯甲酸

≤1.0

0.7

检验合格

3

山梨酸

≤1.0

未检出(<0.0012

检验合格

4

糖精钠

不得检出

未检出(<0.003

检验合格

5

氨基酸态氮

≥0.40

0.19

检验不合格

6

铅(Pb

≤1.0

0.01

检验合格

7

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

≤1.0

0.2

检验合格

8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

不得检出

未检出(<0.002

检验合格

9

黄曲霉毒素B1

≤5.0

未检出(<1.0

检验合格

10

大肠菌群

≤30

30

检验合格

11

铵盐/氨基酸态氮

≤30

21

检验合格

附件:2016年生产环节第三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检验结果汇总表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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