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16>>

河北省食药监局抽检11大类食品171批次样品 不合格3批次

2016-10-14 15:15:5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12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将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河北承担)信息(2016第18期)予以公告,涉及饮料,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糕点,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等11大类,共抽检样品171批次,其中合格168批次,不合格3批次。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单位依法处理。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河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进行举报。

附件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1012.xls

食品抽检合格-20161012.xls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