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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泛美违规遭罚停业3个月

2016-10-10 12:50:16 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肖玮)治乱需施重典。昨日,国家旅游局发布数据显示,国庆七天长假中,全国共接待游客5.93亿人次,出境跟团游客数量同比大增11.9%,但红火的市场让行业中长期存在的痼疾显现。在整治违规行为中,国际旅行社、北京青年旅行社、四川省中国国际旅行社等5家旅行社因不合理低价旅游等问题,被列为典型案件遭处罚,罚金从1.5万-30万元不等。对此,业内专家呼吁,由于低价游广泛存在,且违法成本低,所以屡禁不止,未来应引入惩罚性赔偿机制来给旅行社及导游加压。

据介绍,北京泛美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委派的领队杨登瀛在组团出境旅游过程中因团款纠纷拒绝履行旅游合同,北京市旅游委给予该旅行社停业整顿3个月并处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其他两起涉及出境游的罚单包括:北京青年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到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被责令改正并处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另外,泰国佳运国际旅运集团导游乍能·沙里在接待中国游客游览普吉岛过程中,强迫游客参加自费项目,被泰国旅游警察随即约谈,并对相关导游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而在不合理低价游方面,四川省中国国际旅行社和成都环球国际旅行社均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被当地旅游局没收违法所得,并被分别处以15万元和15.5万元罚款。

“低价游和零团费的违规行为普遍存在,甚至一度在旅游市场上占据1/3左右份额,可以算是行业中的毒瘤,”旅游业专家刘思敏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按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诱导胁迫旅游者购物、从自费项目里获取佣金。但在实际执法中,取证较为困难,更重要的是因没有惩罚性赔偿,游客往往没有很高的维权动力。接下来,建议我国在旅游法中增加惩罚赔偿条款,一旦出现相关违规行为,旅行社应10倍以上金额返还给游客,这样可以降低游客的维权成本、增加维权积极性,同时对违规者产生震慑作用。”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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