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16>>

贵州省质监局监测30批次复混肥料 问题产品检出率为6.6%

2016-09-18 13:44:2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公布的复混肥料风险监测结果显示,从贵州省的30家化肥生产企业采集30批次样品,经检验,有2批次复混肥料总镉超GB/T 23349-2009《肥料中砷、镉、铅、铬、汞生态指标》限量值,问题产品检出率为6.6%。

复混肥料是复合肥料和混合肥料的统称,由化学方法和物理方法加工而成,在化肥中使用占比较大。为评估贵州省复混肥料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复混肥料开展风险监测。监测项目为总镉、总汞、总砷、总铅、总铬、总镍、总钴、总硒、总钒、总锑、总铊、氟化物(水溶性氟)。

据介绍,镉通过施肥进入土壤,会造成环境污染,如经动、植物吸收,可能会转移到人体内,对健康造成危害。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将风险监测结果通报有关部门。

消费常识

一、辨识关键性指标

1.氮养分。以总氮(N)质量分数表示,氮是组成蛋白质、叶绿素、酶-生物催化剂、核酸和维生素和主要成分,氮能使作物生长得枝繁叶茂。氮主要以氨态氮或(和)硝态氮形态存在。含硝态氮的复混肥料,具有蔓延分解和爆炸危险性的可能,在包装容器上标明“含硝态氮”。

2.钾养分。以钾(K2O)质量分数表示,钾能促进作物碳水化合物和蛋白质的合成及酶反应,使作物茎秆坚硬,增强抗病和抗倒状的能力,提高作物质量。

3.磷养分。以有效磷(P2O5)质量分数表示,磷有水溶性磷和枸溶性磷,水溶性磷易被植物吸收利用,见效快,又称速效肥。枸溶性磷不溶于水,溶于柠檬酸,在中性土壤中使用效果不错,水溶性磷和枸溶性磷都是磷的有效养分,统称有效磷。复混肥料中的水溶性磷是速效磷养分,它在有效磷养分中应该有相当的比例。在复混肥料中,有效磷以钙镁磷肥等枸溶性磷肥为基础磷肥时,在包装容器上标明“含枸溶性磷”,可不检验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的百分率,未标识则要检。磷是组成原生质、核细胞的重要元素,能促进植物开花结果、籽实早熟,并可提高籽实的质量。

二、正确识别包装容器上的标识:

1.肥料名称及商标。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的肥料名称,不允许添加带有不实、夸大、误解、混淆性质的词语,如“高效×××”、“××肥王”、“全元素××肥料”等。

2.养分含量。标明N、P2O5、K2O总养分的百分含量,不得将其他元素或化合物计入总养分。中量元素、微量元素不得在包装容器和质量证明书上标明。

3.生产许可证编号。有效生产许可。

4.生产企业名称、地址。

5.有生产日期或批号、产品检验合格证等。

6.肥料标准。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

7.净含量。

8.提示或警语。

a、氯离子的质量分数大于3.0%的产品,用汉字明确标注“含氯(低氯) ”、“含氯(中氯)”或“含氯(高氯)”,而不是标注“氯”、“含Cl”或“Cl”等。标明“含氯(低氯)”、“含氯(中氯)”的产品,包装容器上不应有忌氯作物的图片,也不应有“硫酸钾(型)”、“硝酸钾(型)”、“硫基”等容易导致用户误认为产品不含氯的标识。 有“含氯(高氯)”标识的产品应在包装容器上标明产品的适用作物品种和“使用不当会对作物造成伤害”的警示语。

b、含有尿素态氮的产品应在包装容器上标明以下警示语:“含缩二脲,使用不当会对作物造成伤害。”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