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31日,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发布《黑龙江省违法广告公告(2016年第7期)》。公告称,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广告数据中心通报和黑龙江省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监测,2016年7月,全省共监测广告158,823条次。4条涉嫌违法广告被通报。
公告中提出,请相关媒体认真落实广告发布前审查制度,严把广告审查关,坚决杜绝虚假违法广告。提醒广大消费者加强防范,自觉抵制各类虚假违法广告。
广告名称 | 广告 类别 | 发布媒体 | 播出总条次 | 播出时间 | 违法原因 |
千草灵芝丹 | 普通食品类 | 伊春新闻综合广播 伊春交通广播 | 17 | 2016-07-12至2016-07-29 | 食品广告出现医疗用语或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食品广告中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者形象。食品广告中涉及特定功效的,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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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商品类 | 鸡西新闻综合频道 鸡西公共频道 | 181 | 2016-07-20至2016-07-29 |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以外的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
中华百年货币全鉴 | 普通商品类 | 哈尔滨资讯频道 哈尔滨娱乐频道 哈尔滨生活频道 哈尔滨新闻综合频道 哈尔滨影视频道 | 57 | 2016-07-4至2016-07-29 | 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含有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内容。 |
抹药老方 | 普通商品类 | 哈尔滨资讯频道 哈尔滨娱乐频道 哈尔滨生活频道 哈尔滨新闻综合频道 哈尔滨影视频道 | 25 | 2016-07-4至2016-07-29 |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以外的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