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16>>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送达公告

2016-08-31 14:08:23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组织开展了流通领域背提包、童鞋、儿童玩具、皮鞋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的有关要求,向被抽检商品标称的生产企业邮寄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但有部分抽检判定为不合格商品的抽检结果送达书邮件被退回,现将有关商品抽检结果进行公告送达(相关商品信息见附件),公示期为15日。如相关商品生产者或者其他权利人对被抽检商品检验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送达及认可该检验结果。

有关商品抽检结果及其他具体事项,商品生产者或相关权利人可询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联系人:斯琴,联系电话:0471-6628479。

附件: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无法送达抽检结果的商品名单(背提包、童鞋、儿童玩具、皮鞋)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8月29日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