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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第二季度流通领域背提包质量初检信息送达公告

2016-05-19 09:20:17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第二季度,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的通知》(办文〔2016〕17号)的要求,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流通领域的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和专卖店销售的背提包商品开展质量抽查检验工作。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的有关要求,通过特快专递向被抽检的标称生产企业寄送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但因标称生产企业拒收、标称地址错误、电话变更等原因,多家标称生产企业的商品抽检结果通知书邮件被退回。现将有关商品抽检信息进行公告送达(相关商品信息详情见附件)。

请相关商品生产者或者相关权利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我局联系领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逾期未领取的,视为送达。

有关商品抽检结果及其他具体事项,商品生产者或相关权利人可向郑州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咨询。

联系电话:0371—66955315

附件:抽检结果通知书被退回的商品信息

样品名称 样品标称生产企业 检验报告编号

1、双肩包 特步(中国)有限公司 SCL01I028877C

2、户外折叠背包 弗仑斯潘户外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SCL01I028879C

3、运动包 李宁(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SCL01I028881C

4、双肩背包 广州乐酷奇手袋厂 SCL01I028883C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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