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其官网通报了2015年四季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情况,箱包类有4组样品不合格,标称商标涉及维纳斯、JURI(巨日)、卓诗尼、啄木鸟TUCANO。
本次箱包商品抽检,从衡阳市的3家经销单位抽检了11组样品,合格7组,不合格4组。标称巨日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组JURI(巨日)皮具样品,被检出振荡冲击性能、缝合强度项目不合格;标称广州睿豪皮具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组维纳斯女士手袋样品、标称浙江大自然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组卓诗尼女包样品,以及标称东莞市七好皮具有限公司生产的1组啄木鸟TUCANO女包样品,被检出振荡冲击性能项目不合格。
序号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被抽查检验 经营者 | 标称生产者 | 主要不合格 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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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啄木鸟TUCAN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