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乌金口服液实施暂停销售措施的公告
粤食药广停公告[2014]6号
据监测,乌金口服液(生产企业:江苏平光信谊(焦作)中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Z41020418)在《湛江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发布的广告,存在1、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2、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3、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4、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行为。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销售违法广告药品、医疗器械的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稽〔2013〕45号),我局决定自2014年12月16日起对乌金口服液采取暂停销售限期整改措施,在我省湛江市范围内暂停该品种的销售。
现予以公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2月16日
附件:暂停销售品种资料
药品名称 |
乌金口服液 |
广告中标示名称 |
乌金口服液 |
药品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418 |
||
生产企业名称 |
江苏平光信谊(焦作)中药有限公司 |
||
广告中标示的经营企业名称 |
霞山区:瑞和药店(国贸B座对面)、 春天100药房人民店(附院对面);赤坎:和之源药房(百姓西村路口海联电器侧)、春天100药房新亚店(赤坎步行街); 麻章区:荣民药店(启泰街8号);南油:吴健药店(二区旁);坡头镇:回春药店(新市场旁)、天马大药房各分店; 南三镇:防治健康药店(田头圩新市场);硇洲镇:回春药店(市场旁);东山镇:福同春药店(新华书店对面); 东筒镇:益民药店(新路口2号、坡角大道);湖光镇:昌信药店(新市场农行侧);龙头镇:世忠药店(旧市场旁); 太平镇:健旺药店(市场旁); 吴川:壮锦大药房(人民医院正对面);廉江:康美药房(妇幼保健院大门口左侧); 安铺镇:振源大药房(游泳池对面); 雷州:人民大药房(西湖大道邮局对面); 徐闻:唐人药店(东平二路);岭北镇:华校药店(岭北车站路口);洋青镇:华生药店(市场旁);杨柑镇:保生药店(旧交管站右侧); 城月镇:益寿堂药店(邮电局花圈旁);北坡镇:新益民药店(信用社侧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