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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质净水器可致二次污染

2014-12-15 10:28:51佛山日报

    劣质净水器可致二次污染

    国家质检总局抽检33家企业产品,不合格率近30%

    佛山日报讯 记者黎志惠报道: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昨日报道,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公布的33家企业生产的净水器产品抽样检测中,13家企业的产品被检出浑浊度、耗氧量和肉眼可见物超标,不合格比例近30%。

    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日前国家质检总局接到消费者举报,反映净水器生产使用低劣过滤材料,导致出现质量问题。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场上的净水器所用材料大致有PP棉、活性炭、反渗透膜、超滤膜等几种,相当一部分净水器都会使用PP棉、前置活性炭、反渗透膜、超滤膜等四到五级过滤。其中活性炭起到吸附三氯甲烷、四氯化碳等有机物的作用,如果使用劣质活性炭滤芯,就会出现掉粉现象,严重降低净水效果。更严重的是,使用质量不好的活性炭等原料,净水器不仅起不到滤除效果,反而可能会析出释放重金属,造成二次污染。

    在对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和福建等5个省、直辖市33家企业生产的净水器产品进行抽样检测之后,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不合格净水器产品名单。33家企业中,德国独资世保康水务(南京)有限公司、浙江美菲特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超康科技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的相关产品被检出浑浊度、耗氧量和肉眼可见物超标;宁波市美之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品泉净水设备有限公司在相关型号产品除检出浑浊度肉眼可见物超标外,还被检出铅超标;厦门净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则被检出砷超标。记者调查的浙江省慈溪市沁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款代加工的产品也被检出肉眼可见物和耗氧量超标。

    据悉,目前我国关于净水器的相关标准超过10个,但没有一个净水器整机的强制标准,只能依靠相关的家电标准、卫生标准、材料标准以及行业标准来规范生产。由于没有强制标准,各企业的标准也是千差万别,一些小企业不按标准生产,甚至根本不制定企业标准,从采购、生产到出厂检验,都缺乏严格的质量把关。

    专家提醒,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水质条件千差万别,对净水器功能的要求也必然不同,事实上绝大多数净水器在功能设计上都有自己的针对性,所以选择净水器除了质量安全问题,还要考虑适用性,合适的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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