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6日,我局公布了2013年浙江省学生用品产品监督抽查结果信息,之后浙江金丝猴文具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学生用品(液体胶)产品被判定为不合格提出异议。经调查,由于检验机构未按工作要求及时将检验报告寄送企业所在地质监局,导致受检企业未进行异议确认(已责成检验机构向受检企业进行道歉并说明情况)。为保证公平、公正,我局对该企业的异议申请予以受理,按工作规程要求对其不合格项目进行了复验,复验结论为“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针对上述情况,现将2013年浙江省学生用品产品监督抽查结果信息更正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规定,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全省学生用品产品监督抽查,抽查了杭州、宁波、温州、台州、金华、丽水等6个地区98家企业的98批次学生用品产品,不合格8批次,批次不合格率为8.2%。其中序号90的监督抽查结果信息变更如下: